广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荣获“阳光伴我行”集善明门残疾儿童轮椅项目“最具执行力奖”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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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
2014/10/24 9:30:10
广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荣获“阳光伴我行”集善明门残疾儿童轮椅项目“最具执行力奖”单位
6月30日—7月3日,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召开“阳光伴我行”集善明门残疾儿童轮椅项目工作会议,广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荣获“最具执行力奖”,并在会上交流了项目执行工作经验。 2009—2011年,我区在实施“阳光伴我行”集善明门残疾儿童轮椅项目过程中,共获270辆价值270万元人民币的便携式残疾儿童轮椅。在广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精心组织,各项目市、县残联积配合下,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并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,减轻了残疾儿童特别是脑瘫儿童家庭“出行难、护理难、负担重”的困难,得到残疾儿童及家长和社会各界广泛赞誉。2012年,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、明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继续加大对我区项目投入,捐赠500辆便携式残疾儿童轮椅,将有500名残疾儿童受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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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陈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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